作者:付立庆
分类:法律
字数:364480字
ISBM:9787300278117
价格:¥52.80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01
提供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提供方简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建立后成立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时光在文字与光阴中驻足,我们在积聚书香与赓续文脉之时,也有一点小小的向往,在徜徉中拢住自我与他者的目光,给天下读书人一点点温暖。
图书简介:在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之后,应适当扩充刑法的调控范围。立法上应该坚持适度犯罪化,并使附属刑法名副其实。司法上,应通过刑法适用解释扩充刑法规范的供给,只要不是令社会一般人产生明显突兀感的结论,就不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刑法适用中应重视犯罪之间的竞合尤其是交叉竞合关系,而对于财产犯罪的认定来说,应坚持经济财产说概念、在秩序依存模式和民法志向模式之间寻求平衡。为实现刑法调控的合理与正当,应坚持对犯罪的实质化理解以及刑罚后果对构成要件解释的反向制约。“严而不厉”思想要求在严密刑事法网的同时去重刑化,是积极主义刑法观的理论支撑。本书在主题上,明确以“积极主义刑法观”为标题和中心,在关于刑法机能问题的同类著作中体现出鲜明的学术个性;在内容上,从宏观的刑法解释、中观的刑法适用规则和微观的财产权刑法保护角度,对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司法适用问题层层推进,并且结合具体的案件展开;从研究方法上,专章讨论“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必要节制”,注重辩证研究而避免极端。无论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者检讨刑法的调控范围,还是对于刑法实务适用者掌握刑法解释规则去处理案件,相信本书都能起到启发作用。付立庆,1976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青年学者”(A岗)。曾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著有《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等,译有山口厚《刑法总论》(第二版,独译)、《刑法总论》(第三版,独译)、《从新判例看刑法》(第二版,与刘隽合译)、《从新判例看刑法》(第三版,与刘隽、陈少青合译)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